发布时间:2024-12-20 10:15:47 人气:13 来源:天云祥客服外包
||2008-03-19
公共服务已成为政府管理的基本理念,既明确了政府管理目的,也要求政府职能转变。
社会性公共服务供给应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发达国家经验显示,政府职能逐渐从经济性公共服务转向社会性公共服务。这些国家经历了物质匮乏与最低限度公共服务阶段,随后物质财富快速增长,但公共服务提升相对缓慢。二战后,进入成熟期的发达国家方能将丰裕的公共服务均衡分配至社会各领域,形成政府财政支出中社会性公共服务占主体的格局。
公共精神是公共行政的本质,体现公民权利、社会公正、公共利益和社会责任。20世纪末,新公共服务理论兴起,与管理理论相比,更重视民主行政,强调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利益,体现政府行为的行政伦理。政府在获得支持的同时,必须按契约提供满意服务,并有制度化体系监督政府管理和决策,以实现民意表达。
政府在公共服务中承担首要责任。虽然公共服务概念在新形势下有所拓展,但仍以“政府责任”提供涉及人民利益的公共品为关键。发达国家引入市场机制并不弱化政府责任,而是合理定位政府投入方式。在多元化供给格局下,政府仍是最终责任人,包括中央和基层政府。基层政府更了解居民需求,能更快作出反应,在财务和时间效率上表现更优。在发达国家,社区也承担相当一部分公共服务。
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要求市场、政府和民间组织力量平衡。政府垄断服务易导致效率和质量问题。相比之下,部分公共部门市场化改革可改善服务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是重要的改革措施,包括社会自治组织和市场主体参与。不同国家的社会性公共服务模式反映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的相对关系。
应注重公共服务在不同地区和领域的均衡。在社会经济发展早期,受财力和经验限制,公共服务分配易失衡。随着财力和经验增长,政府可实现不同地区和领域公共服务的相对均衡。如今,西方国家普遍重视运用财税政策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如德国《基本法》规定国家财政有责任和义务均衡地区经济实力,保持生活水平一致,缩小各州在公共服务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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