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3 15:49:58 人气:14 来源:天云祥客服外包
自十八大以来,我国地方政府纷纷设立大数据管理局,这是机构与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新动向。经过对31个省级和334个地市行政单位的机构改革方案进行梳理,发现有17个省和203个市已经组建了大数据管理机构。大数据局的设立,并非简单的机构增加,而是标志着我国政府数据管理从行业管理向功能管理的转变。
大数据局模式的核心在于建立数据管理组织体系与政府数据治理的逻辑衔接。该模式的基本逻辑起点是政府数据业务的统筹治理和数据效用价值的全面实现。
1.大数据局模式:政府数据治理理念的组织化体现
大数据局的命名,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体现了政府对大数据资源进行统筹管理的目标。与传统的数据管理体制相比,大数据局将数据视为政府的重要资产,追求数据驱动型决策与数字化公共服务。
2.大数据局模式:政府数据治理实践的运行载体
大数据局的职能包括确定政府数据治理的理念、战略和行动方案,解决数据管理问题,拓展数据驱动型管理与服务的应用,并负责政府数据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
(二)大数据局模式的运行特点
1.职能任务的集中化
大数据局模式强化了数据管理职责的综合性,将多个部门的数据管理权限进行优化归并,形成了统一的数据权力运行框架。
2.权力运行的集约化
大数据局打通了数据管理的各环节,形成了数据价值链管理的闭环,并实现了数据开放共享、数据资产开发等多条战线的齐头并进。
3.工作网络的集群化
大数据局模式在平衡各方数据利益、促进多主体数据治理的协同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建立了常态化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
4.资源运作的集聚化
大数据局具有强大的行政资源调配能力和政府影响力,能够迅速形成体制性资源汇聚优势,有效集结体制内、外数据治理所必需的资源。
尽管大数据局模式在政府数据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国外政府首席数据官制度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数据治理能力,需要在制度设计与组织架构上进行完善。
(一)职责目标有待优化明晰
大数据局需要进行职责任务的全方位建构,并增强和细化职责任务的可操作性。同时,需要重新规划和设计工作推进的路线图,包括数据治理事项的制度设计和责任清单的明晰。
(二)权限结构有待整体布局
数据权力运行体系需要从单向流动转变为多维循环,建立起能够综合协调所有政府部门数据工作的中枢机构。同时,数据权力运行要从权力本位转向责任本位,突出数据治理以公民需求为牵引的责任导向。
(三)数据驱动型政府治理有待强化落实
大数据局需要加强与政府业务部门的紧密联系,推进数据驱动型决策与服务优化。同时,还需要开展公务员数据技能培训、塑造政府数据生态等方面的新作为。
综上所述,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效协同的政府数据治理组织体系,需要对大数据局的职能任务、权力运行与实践效果进行客观反思和审慎调整。
作者:夏义堃
来源:《图书情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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